創造,是一種表達。很多時候,我們創造,是為了懷念某些人、某些事......................(置頂)


 


小時候,我最愛吃阿嬤煮的鹹湯圓,粉紅色的、白色的小湯圓,湯裡有很香的小蝦米、綠色的當萵。阿嬤的手藝很好,逢年過節鄉下的鄰居都可以品嚐到阿嬤親手做的粽子、阿嬤做的粿。長大之後,我常常想起阿嬤的味道。


 


阿嬤是一個有故事的人,想起阿嬤,就會想起阿嬤的故事。


 


阿嬤是一個童養媳,成年之後,嫁給了縱情賭博並且酗酒毫無節制的他。酒醉飯飽之後,對阿嬤來一頓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。如同舊時代裡的每一個女人,阿嬤必須忍受。一天夜裡,大醉的他發了酒瘋拿起刀來砍阿嬤,性命遭受威脅的當下,阿嬤只能在暗夜裡一路逃奔,那時候阿嬤的孩子還在襁褓中。那一年,阿嬤才二十出頭。


 


阿嬤逃離新竹北埔之後,最後在花東海岸的小鎮落腳,她在這裡認識了我的阿公。此後,他們在沒有合法婚姻的狀態之下一起生活,並且兒女成群。


 


民國二十幾年,在保守的台灣社會,這樣的名不正言不順,可以被說成是離經叛道不知羞恥。因此阿嬤背負了時代道德的沈重框架,輿論指責、身心煎熬一忍就是三十個年頭。


 


民國五十幾年,我的父親與母親結婚之後,六十幾歲的阿公和五十幾歲的阿嬤,才在同一年也順利完成了正式的結婚登記。人生陰霾在那一刻總算逐漸晴朗,其中過程訴說不盡,包括阿嬤前夫出現在海岸小鎮要人,阿公出錢償還了前夫賭債、交換阿嬤的自由之身等等...


 


阿公用無條件的愛接納阿嬤完整的過去,包括愛她的孩子;他視大伯如己出,直到過完此生,他都是正直善良頂天立地的;阿嬤在我心中,則是一個剛毅堅忍的、從舊時代裡勇敢出走的新女性先驅的典範;最後他們白頭偕老,看盡人世風華。


 


見證過一場生命的盡情演出之後,我看見他們所遺留下來的、那些豐美的生命品質,也在我的父親身上一一展現了。而降臨於我的,盡是泉湧的愛、生命與歡笑,即便偶然遭逢人生困局,我並不會因此覺得黑暗,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幸福的人,我有一個不想和任何人交換的人生。


 


這一款皂,獻給我的童年、我的阿嬤、我所擁有的美好一切。我記憶中的童年城堡永遠綠樹成蔭,我向我所擁有的美好一切,大聲感恩致謝。

 

 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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